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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布2019上半年研究生论文相似性初检结果的通知

2019年上半年研究生论文相似性初检现已完成。根据《太阳成集团tyc234cc主页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处理办法)(2015修订)》(点击查看),现将检测结果予以公布如下:

 

研究生相似性初检公示.xlsx

(点击不同sheet,分别为博士、学术型、专业学位)

   所公布的结果为初检结果,并不代表已通过检测。论文答辩后还将进行相似性终检,因数据库扩充调整等原因,最终检测结果或有变化。若终检相似比为20%以上,将不予提交至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授予学位事宜。

   相似性检测利用现有数据库检测,具有一定的局限性,相似比例在20%以下者结果只作参考,并不能排除数据库扩充后仍发现论文抄袭现象。学院、导师不应放松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警惕。即使学位论文通过了相似性检测或答辩,只要发现作假行为,学校必将根据教育部《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》追查到底,直至取消学位,决不姑息。

 

(一)对相似性初检结果的说明

1、相似比在20%以下(含20%):视为通过检测。但相似比在15%-20%者应引起高度警惕

2、相似比在20%-40%:视为未通过检测,应限期修改。该检测结果会通知导师,如导师认为论文在短期内可以修改完成,学位申请者应对论文进行相应修改,经导师重新签字认可后再次提交检测,修改时间段为320日——324日。如导师认为短期无法完成修改,不宜参加双盲评审及答辩,则学位申请者延迟半年重新申请答辩。

3、相似比在40%(含40%)以上:应对论文做重大修改,延迟半年重新申请答辩。

注意:检测报告仅用于学术不端行为的认定依据,学院及导师不得将检测报告下发给学生对照修改。一经发现学生获得检测报告,仅针对抄袭段落进行修改,或去掉抄袭段落提交等恶意行为,立即取消申请学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
如对检测报告有异议,可于修改期内,持本人及导师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,向学位办提出复议申请。

 

(二)相似性复检安排

初检相似比在20%-40%者,可提交复检。相关人员自即日起至32217:00点前应向学院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,逾期视为延期答辩。须按要求提交纸质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导师意见书(复审).doc(点击下载)并于32424点前在系统内重新上传修改后论文“正文”、“全文”。

1.提交时间

工作日早上8:0011:30,下午13:3017:00。系统开放至32424点关闭。

2.提交地点

诚信楼1229学院办公室。

3.特别提示

申请人应按时提交材料,并对所上传论文负责。凡因未按时上传或传错论文,导致相似性复检未通过者,后果自负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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