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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答辩】2020年上半年学位论文双盲评审送审名单公示

2020年上半年学位论文双盲评审送审工作已经结束,送审名单如下:

点击查看:硕士双盲评审结果(4月13日更新)

 

根据规定,博士论文双盲评审的比例为100%,通过相似性检测的博士全部送审;硕士论文双盲评审抽检的比例为5%(必须双盲评审者除外)。依据公平、公正原则,采取必抽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,本次共送审17人硕士论文。

评审论文现已送出,返回日期约为5月初。本通知将随评审结果的返回即时更新,请论文送审者及时在本通知内查询,不必电话催问。未抽中送审者可以继续完善论文,制作PPT,准备参加答辩。为杜绝侥幸心理和恶意规避行为,如发现答辩后提交的论文终稿改动过大,且相似性终检相似比超过20%,不予提交至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授予学位事宜。

一、对硕士双盲评审结果的说明

双盲评审的返回结果将以ABCD字母表示对论文的评价,具体含义如下:

A同意答辩、B经过小的修改后答辩(修改后可参加本次答辩,无需再次送审)、C经过较大修改后答辩(经不少于半年修改后,答辩前重新送审)、D不同意答辩。

评审结果若为A、B,表示学位申请人已通过双盲评审,可以参加本次答辩,但须参考评阅人具体意见,在导师指导下对论文进行修改完善。

评审结果若为C,表示该学位论文存在问题较多,申请人须对论文做出较大修改并推迟半年答辩。若申请人对评阅意见不认同,可于评审结果公布之日起7日内,向学院提出异议,同时提交申诉材料(包括:1、论文作者的申诉书;2、导师意见;3、学院分学位委员会意见;4、校内三位同行专家的意见)。所有异议内容均须建立在送审原文基础上提出,为端正论文写作和提交态度,提高师生对论文写作的重视程度,凡因首轮论文提交态度不认真等因素导致评阅结果为C或D,而作者又提出将修改后的论文再次送审者,一律不予受理。若申诉成立,学院将组织进行异议论文复审,复审结果为论文双盲抽检评审的最终结果。

评审结果若为D,表示该学位论文未达硕士水平,申请人应在导师的指导下重新开题写作,答辩期后延半年至一年。

二、对博士双盲评审结果的说明

根据第71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,本次博士双盲评审全部采用教育部平台方式送审。有关盲审评价方法及结果认定的要求,详参太阳成集团tyc234cc主页博士双盲评审办法

双盲评审结果全部返回后,学院可凭纸质“答辩公告”及“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表”(仅单页),统一到诚信楼811领取答辩申请材料(因受疫情影响,领取答辩材料手续待随时更新)。 

领取答辩材料,应满足如下要求:

1、成绩合格,达到培养方案各项要求(成绩单可到诚信楼8层西侧打印);

2、已领取双盲评审评阅意见(电子PDF文档);

3、已有1篇满足科研要求的成果见刊,且已通过学院审核;

申请人若在此期间有了新的科研成果,应:

(1)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平台“学生电子档案”处更新填报;

(2)及时将发表论文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所在学院。学院审查原件,留存复印件。

4、学院生成“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表”,完成答辩审核(满足1篇见刊要求),由主管领导签字。

5、完成答辩前期准备,汇总答辩公告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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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3月23日